2024年11月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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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立完善便民立案信访机制
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3日作者:
黑龙江法院建立完善便民立案信访机制 一个电话决纠纷


  “党员示范岗”、“一站式”服务、约期答复、纠纷调解方式群众自选……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畅达群众诉求通道。

 

立案与群众零距离


  “坐在家里,法官就把我的愁事解决了。”洞庭村张老太笑了。洞庭村距东宁县城近百里地,张老太想打官司要回欠款,又打怵进城,便一个电话打到东宁县人民法院。没想到法院通过电话就把案子立上了,并通过电话进行了调解。结案后,法官还专程把6000元赔偿款送到了她手里。

  电话立案,是黑龙江法院简便立案方式的一种。

  黑龙江省幅员辽阔,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为方便群众,今年开始,黑龙江法院不再“坐堂等立案”,借巡回审理案件、集市设站咨询、“假日法庭”等方式,走进群众,应用电话、网络、传真、视频等现代科技远程立案,一般群众不出村、老弱病残不出门就能打官司。

  东宁县法院在全县102个村屯,聘请了110名村民任法庭诉讼信息员,当村民遇有纠纷时,这些信息员及时帮助联系法庭维权。塔河县人民法院在大兴安岭林区深处的蒙克山林场等地设立了9个巡回法庭,每月到林场、乡村巡回两次,就地收案、即时调解。

 

党员示范岗送温暖


  在黑龙江高院立案信访大厅执行立案信访窗口,“共产党员文明示范岗”的红色标牌吸引了记者的目光。

  “过去,我们制定了多个立案信访便民工作规定,也确实给群众起诉带来了方便,为什么还有群众不满意?态度不够亲和、作风不够细致是主要原因。”高院立案一庭庭长崔洪志介绍说,为此,高院把争创党员“文明示范岗”作为破题之举,狠抓工作细节,营造温馨立案环境,解决立案、申诉难。

  今年1月,高院制发了《关于立案信访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法官立案工作礼仪标准,同时推出“共产党员文明示范岗标兵”评选活动,每两个月一次,前两名授牌,后两名则给以警告,由所在部门限期整改。

  “为我妹妹的事儿,大过年的也休息不好。”2011年2月10日,阴历正月初八,接近中午12点,申请再审人赵某的哥哥羞涩地对高院立案二庭承办法官表示着歉意和谢意。

  原来,这是年前刚刚受理的一起申请再审案件。申请人是个病人,纠纷没有结果,又赶上春节,十分焦虑。于是,节后上班第一天,本案承办法官、共产党员刘玉岩就安排这起案件开听证会,调解解决了纠纷。

 

创新管理延伸服务


  初夏的一天,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不少商界人士,他们来领取一本书——《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律服务指南》。

  2010年11月,最高法院授权绥芬河法院审理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这是黑龙江省第一家享有涉外审判权的基层法院。濒临俄罗斯的绥芬河,中俄经贸纠纷较多,绥芬河法院的法官走入企业、商会和外经贸主管部门,经过调研,搜集相关资料,印制了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真帮了我大忙了!”一业务经理对记者说,他所在公司与俄方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后,要到俄国法院去打官司,但苦于对俄国法律一无所知。这时,法官给了他这本服务指南,凭着服务指南,他所在的公司向俄国仲裁法院起诉并申请诉前保全,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绥芬河法院的服务指南,是黑龙江法院发挥立案建议职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缩影。

  “我们的立案工作不能就案办案,要敢于担当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和谐的社会责任,立案工作中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因素,要主动分析研判,制定解决对策,提前预防,未雨绸缪,发出有分量的立案建议函,创新社会管理。”高院主管副院长马先兰如是说。